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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吉林民办机构发布广告有了要求和规范

作者:上海广告公司 来源:未知 日期:2012-2-11 7:42:37 人气: 标签:

    日前,吉林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刊(播)发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设置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吉林市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外地民办学校在吉林市刊(播)发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设置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通知》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民办学校擅自刊登、播放、设置、张贴、散发招生简章、广告,或者私自篡改已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核准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公告声明致歉检讨,停止招生并退还所收费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未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擅自面向社会招生的非法办学机构,如有办学行为或非法刊(播)发招生简章和广告,设置牌匾和户外广告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访谈节目、专访、文艺演出节目播放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违者将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