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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店主占用业主阳台护栏做广告牌 胜诉1年未拆

作者:上海广告公司 来源:未知 日期:2011/4/29 14:45:11 人气: 标签:
  日前,三亚市河西区三亚湾路昌达海景花园A栋201房的业主杨先生打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我家楼下经营‘福山咖啡’的店主未经我同意就占用我家阳台护栏做广告牌,2009年法院判我胜诉,要求‘福山咖啡’拆除广告牌,但至今广告牌还挂着。”
  
  业主投诉咖啡店用我家阳台护栏做广告
  
  杨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8月他购买了昌达海景花园A栋201房,后来发现楼下经营“福山咖啡”的店主占用他家阳台的护栏做广告。杨先生多次与其协商解决,但对方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他于2009年上半年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8月3日经法院审理判决,要求对方5日内拆除广告牌。但对方不服判决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同年12月21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时至今日,“福山咖啡”的广告牌依旧没有拆除(如右图)。
  
  据杨先生介绍,除了广告牌没有拆除,这家咖啡店还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而且种的树现在已经将他的“海景房”变成“看树房”,严重侵犯了他的权益。
  
  记者从昌达海景花园一期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获悉,他们多次向“福山咖啡”经营业主交涉,但对方就是不理会。
  
  福山咖啡承认未向执法局申请审批手续
  
  随后,记者找到经营“福山咖啡”的陈老板,据他介绍,2006年他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但确实没有向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陈老板表示,将尽快进行申报。
  
  而对于杨先生、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反映的问题,陈老板表示那块地属于私人会所,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铺面住宅购销合同书》的复印本,他说,向“昌达海景花园”购买的是南侧A栋第一期整层铺面,铺面前面的土地均可无条件使用。
  
  相关部门调查后督促办理审批手续并整改
  
  记者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办获悉,该广告牌并未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而且1楼业主要用2楼阳台做广告牌,需要经过2楼业主的同意,这是前提条件。此外,审批部门还会依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现场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才会颁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许可证。该局河西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办理申报手续,会督促办理审批手续(如果符合审批要求),并要求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