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行业动态

电视台插播商业广告,也是一种“政企不分”

作者:上海广告公司 来源:未知 日期:2011/3/10 12:57:27 人气: 标签: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在天津代表团参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全部禁播广告,以公平的姿态投入到新闻报道工作中,实现做纯新闻的目的(3月8日京华时报)。

现在的有线或是数字电视就是好,遥控器在手,全国几乎所有卫视都能轻松收看,想想十几年前,有电视的家庭每户房顶无一例外伸出个“天线”,电视看不了几个台,但完全是白看,还很少有广告,后来改了有线,一夜之间“天线”消失,从此免费看电视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还,能看的电视台多了,广告比电视节目更多,这两年有线换成了数字,费用见长,电视节目更多,过去是节目中插播广告,现在真都快成了广告插播电视节目了。无论你什么时候打开电视,(当然新闻联播时间除外),至少有大半数电视台在播广告。

说实话,笔者对电视节目里商业广告过多过滥也是感触颇深,也希望每一个省市包括央视能有一个没有商业广告的纯“绿色”频道,从我们的电视台的“所有权”来说,她属于国家投入,应属全民所有,按道理上来说,她就应该属于“公益”性质,即使把广告收益当成电视台的一项产业,增加收入,也应该“分离”出一个专门频道,全力为公益,为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新闻、信息、知识和娱乐提供服务。遗憾的是现在从央视到各地方电视台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商业广告成堆,一些县级电视台几乎就是药品广告的集中营,没有不能治病的药,还滋阴壮阳什么药都敢吆喝,全不管还有“儿童不宜”的忌讳,甚至在转播《新闻联播》等党和国家重大新闻时,也不失时机的违规插播字幕广告,严重损害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也污染了社会风气侵害了群众的权益。国家投入的巨额资金,本来是建设一个传播文化科学信息,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服务大众的电视平台,结果商业广告泛滥,成了实际上的“电视公司”,这也应该是另一种“政企不分”。

按说,电视台播广告也不是什么坏事,既挣了钱也给人家杨了名,观众也早已由厌恶变成麻木到习以为常,说不定哪一天所有电视都不播广告了,大家还真有点不习惯,只是国家投入那么多纳税人的钱建电视台,观众掏腰包看电视,没有人是为了看广告。在我们国家,广播电视在人们心中就代表“公家”,说出来什么话都会认为是“文件”。播出来的广告,人们大多也会相信就是好的依据,不然怎么会上电视呢,凭借国家的公信,电视台这些年没少忽悠观众,人们也在这忽悠的吃亏上当中增长了见识,知道了电视里卖的东西和家门前的小卖部差不多,一不小心也会碰上假冒伪劣,然而观众的智商似乎永远也赶不上电视商家的聪明,变着法子的忽悠欺骗永远都会有人上当。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实社会里,广播电视部门利用现有传播资源为商业企业提供信息传播提供有偿服务,本身并不违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本末倒置,电视台毕竟也是公共资源,她的第一要素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公益服务,在此基础上才着眼于商业广告也无可厚非,因此,人们呼吁从中央到地方的电视台,能够在其首套电视频道里禁止商业广告的播出,也是即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收视利益,同时电视台也可以“东方不亮西方亮”,经济利益也不一定会受到多大损失,这也应该看着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电视台是党和国家重要的舆论宣传工具,代表着党政府的形象,要对我们这个社会负起责任,但不可否认从CCTV到各省市电视台,都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赚钱,电视台一旦成了商业的“电视公司”,走上经济效益这条路,成了垄断的“国有企业”,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就像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在两会讨论中说的那样:“媒体被商业利益牵着鼻子走,做出来的新闻难保公正”,我们希望无论是CCTV还是各省级电视台,都应该为公益负起责任,开辟一个“绿色频道”,在喧嚣的商业广告之外,保留一块“净土”,损失的可能是一部分“经济效益”,但所获得的社会效益可能会大的许多。